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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大水缸”有了保护法规
广西日报  2021-05-11

  被称为“玉林大水缸”的苏烟水库有了地方性保护法规。5月8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情况向社会各界通报。该条例体现了地方特色,加强了苏烟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苏烟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及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防洪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该条例规定,在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建设垃圾填埋场、从事规模畜禽养殖、从事餐饮和农家乐经营等行为。此外,条例还设置了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来源: 广西日报 记者 闭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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