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可获补贴
■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
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以外,企业也可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还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鼓励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强的经营性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
据悉,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开发,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开发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强的经营性单位也可开发的服务类岗位。如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饭堂帮厨、洗碗工、家政服务员、护理员等后勤服务性岗位,不包含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该举措旨在大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同时,也帮扶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可以获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
拟开发公益性岗位的企业,可向市就业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益性岗位的工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工资待遇等情况,同时附上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批准同意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服务活动。(柳州晚报 全媒体记者 冼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