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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广西日报  2021-07-07
  近日,记者从柳州市创建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活动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将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0个合格证示范县区、38个合格证示范乡镇、34个合格证查验示范点的创建目标。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可以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今年,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3个城市创建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目前,柳州率先由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柳州在全国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基础上,把合格证分为A、B、C证。其中,A证是种植养殖环节开具,农业农村部门监督;B、C证是市场分销环节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监督。通过合格证推进生产主体、收购主体加强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和诚信自律,生产出更多安全、合格的农产品,同时,也可以让问题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

  通过执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创建活动,柳州市将进一步强化种植养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责任,规范生产过程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更安全。 (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 谢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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