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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离不开“诚意”
人民日报  2016-10-19

  知行合一是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提出的重要思想。“知”即道德良知,“行”即道德实践;“知”与“行”的关系,就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历来重视知行合一,反复强调“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这为我们加强知识与道德修养、正确立身行事提供了基本遵循。

  讨论知行合一,不能不提到言为心声、行为意动。也就是说,一个人所言所行是其所思所想的外在流露、直观表现,“言”和“行”的根源在于“心”和“意”。从这个角度说,知行合一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由“知”“意”“行”三部分组成的,“意”是“知”与“行”之间的中枢与纽带。《礼记·大学》提出:“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也就是说,在拥有渊博知识、了解事物原理的基础上,还要端正意念,这样才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王阳明也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可见,“知”转化为“行”,中间要通过“意”的作用。

  “意”是动态发展的,要使其保持在稳定规范的范围内,就必须依靠定力。定力一词源于佛学,原指“伏除烦恼妄想的禅定之力”。《辞海》将定力解释为“处变和把握自己的意志力”。有定力的人如净水无波,不随物流、不为境转,光明磊落、坦荡无私。古今中外的成功人士,大都具有坚强的定力。党员干部要保持和增强定力,不被假象所迷惑,不为名利而动心,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关键是要“诚意”。具体而言,“诚意”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心存敬畏。党员干部应敬畏自然、敬畏法律、敬畏社会公德、敬畏民意、敬畏信仰。心存敬畏不仅仅是为官之道,也是为人之道。从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孔子“君子以恐惧修省”到曾国藩“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心存敬畏一直是有为之人修身自律的方法。

  心态平和。“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党员干部应用平和、淡泊、知足的心态对待名、利、位、权,用宽容、珍惜、感恩的心态对待事业、同事,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个人名利所累,保持内心的执着和坚定。

  坚守忠诚。“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忠诚是一种内心的坚守,是理想、信念、精神、意志的基石。党员干部尤其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点,爱党忧党兴党护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恪守规矩。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大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小到一个人的言行举止,都要明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对党员干部而言,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规越界。(郭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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