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 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动态 -> 正文
最高法审理的著作权案有什么特点?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人版语”微信公众号  2020-04-23

  最高法审理的著作权案有什么特点?

  我国著作权审判改革有何措施?法官这样说……

  4月16日下午,中国版权协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林广海以“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促进著作权创造运用”为题进行网络直播,讲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典型著作权案件,以案说法,分析加强著作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于文化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图为林广海副庭长在进行直播讲座)

  1.我国网络著作权案件增长速度迅猛

  林广海在讲座中首先用一系列数据对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他说,从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著作权案件总量大、占比高、增长快。2017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1万余件,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57.8%左右;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新收著作权案件19.5万件,较2017年增长42.4%左右;2019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著作权案件近29.3万件,同比增长约50%。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件中涉网络著作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增长速度迅猛。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涉网络著作权民事案件占全部一审著作权民事案件的约70%,在网络产业发达的地区,这一比例更高,如北京地区有的基层法院比例高达约90%。“随着5G技术的不断成熟并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预计涉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还将不断增多。”

  2.著作权案件呈现的三个新特点

  “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交叉的现象突出,系列化诉讼的著作权案件不断增多,文化体育产业的迅猛发展在一些新领域不断催生出著作权案件,是当前著作权案件呈现的3个新特点。”林广海说。

  近年来,在卡拉OK领域及视频网站、文学网站、聚合平台、直播平台等拥有大量作品聚集的网络平台,很容易产生数量众多的系列化案件。这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所谓著作权“商业维权”的议论。此外,随着文化体育产业的繁荣发展,在网络游戏产业及短视频、网络直播及体育赛事直播等公众娱乐消费等新领域,也不断涌现出众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并且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通过分析著作权案件的特点,我们认识到,著作权已越来越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要素,这也是我们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力量支撑和意义之所在。同时,这也应引起我们的思考,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过程中,著作权行业主体的‘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体系和能力也应予以完善,从而厘清源头,减少诉讼。”林广海分析道。

  3.我国著作权审判改革实施四大举措

  林广海在讲座中还对我国著作权审判改革举措进行了介绍。当前著作权审判面临的挑战以及改革目标,归纳起来主要是如何做到进一步缩短案件审判周期、进一步便利当事人举证、进一步提高侵权赔偿数额、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等。

  对于人民群众发出的这些强烈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主动谋划,积极改革完善著作权审判制度,采取了改革措施有:

  一是完善行为保全制度,便利著作权人诉讼维权。因为行为保全措施能够使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救济。

  二是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减轻著作权人举证负担。人民法院从民事诉讼基本规则出发,一方面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另一方面,针对著作权案件中侵权证据不易取得、不易固定的实际情况,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准确把握电子数据规则的适用,在很多案件中采信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等网络取证证据。

  三是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增强著作权人维权获得感。

  四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缩短著作权诉讼周期。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在著作权审判工作中,大力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创新纠纷解决方式。

  林广海在讲座中还以案说法,通过对2014年快播公司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案,解析了关于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认定及非法经营额的认定两个法律问题;通过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审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木年华网吧、罗昌颖侵害著作权案,解析了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以获得行政审批为条件的问题;通过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审申请人坤联(厦门)照相器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八航五金塑胶厂、八航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他普实业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阐述了作品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权利的归属,一般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表,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宜以此推定被告接触过原告作品的司法认定;通过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审申请人李长福与被申请人中国文史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案,阐述了出版社卖书号给书商,由书商负责编辑、印刷或发行图书,应当认定书商是复制发行图书的实质主体的裁定宗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