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围绕《条例》涉及的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文明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上网、文明养犬、拒食野味等方面主题内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精心制作10幅富含广西地域特点、人文风情、民族特色等代表元素的宣传挂图,推出一个活泼可爱、富有感染力的刘三姐卡通形象,通过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内容提示和故事新说,对《条例》进行全面阐述。
倡导文明上网 拒绝不良信息
爱护公共环境
家庭需要和睦
游山水 赏古迹
自觉遵守养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