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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立法保护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
广西日报  2022-12-16

  《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崇左立法保护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

  12月14日,记者从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填补了广西壮族天琴艺术立法工作的空白,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壮族天琴艺术的传承发展,促进壮族天琴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壮族天琴艺术是崇左地区壮族先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并流传至今的,与天琴相关的具有历史、文学、艺术价值的音乐、舞蹈等传统艺术表现形式。202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崇左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近年来,由于壮族天琴艺术保护工作存在着传承发展意识不强、受众面窄、资金投入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许多天琴艺术的经典曲目、演奏技艺等面临失传风险。为此,崇左市人大通过立法,制定该《条例》,推动壮族天琴艺术的传承发展。

  据介绍,《条例》共二十八条,对天琴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促进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规定。具体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划编制、经费使用、宣传推广、表彰奖励、资源普查、传承人管理、习俗传承、校园传承、乐器改良、品牌打造、专业艺术创作、特色村镇和街区打造、文旅融合、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等内容。

  崇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每年创作一部壮族天琴艺术经典作品,举办一场壮族天琴艺术节和一场壮族天琴艺术研讨会,力争把壮族天琴艺术打造成广西的又一张文化名片。(记者:管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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