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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河池市空气质量均为优良
河池日报  2021-02-22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相关规定

  春节期间河池市空气质量均为优良

  天气晴朗,市民纷纷到公园游玩。

  今年春节期间,河池市通过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管控、抓好道路扬尘治理等方式,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河池市空气质量均为优良天气,其中,11日和17日空气质量为优。

  据悉,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气象台预测,2月12日至15日,河池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值范围为80—165,空气质量级别良到中度污染。2月11日17时起,河池市启动大气污染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春节前,河池市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特别对当前的秸秆禁烧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作了部署。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告市民书》,并通过各网站、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燃的必要性以及禁燃地区的划定范围要求和相关规定;河池市生态环境等有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盯紧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在烟花爆竹禁燃区,特别是各大气环境敏感片区内进行联合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燃烧烟花爆竹行为,曝光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

  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严格落实秸秆焚烧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焚烧区巡查,发挥全市禁烧区网格员200余人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及时处置;在道路扬尘治理方面,河池市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保持道路整洁常湿。

  春节期间,全市均为优良天气,在明媚的阳光下,百姓纷纷到各大景点景区、公园赏花游玩。目前,春节假期结束,针对当地一些市民和企业有开年、开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市民应自觉遵守《河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在限放区内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河池的蓝天常在。(河池日报 记者 韦玉厦 通讯员 黄英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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