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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出台中小学生阅读指导实施意见
桂林晚报  2021-04-21

  桂林市出台中小学生阅读指导实施意见 倡导保证学生自由的课外阅读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不少于10分钟

  为提高桂林市中小学生阅读能力和综合素质,近日,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出台《桂林市中小学生阅读指导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倡导各中小学结合教学实际,合理规划,保证学生每天有自由的课外阅读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不少于10分钟,高中阶段每天15-20分钟。

  阅读对学生获取知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陶冶性情、塑造品格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意见》提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课外阅读有具体要求:小学1-2年级不少于5万字,3-4年级不少于40万字,5-6年级不少于100万字,初中7-9年级不少于260万字。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附录推荐课外读物建议,高中三年课外阅读的文化经典著作、诗歌、小说、散文、剧本、语言文学理论著作50部(本),当代文学作品、科学与人文方面的各类读物由语文教师择优推荐。

  在方法指导方面,《意见》倡议,语文教师每学期都要根据《课程标准》对本学段的阅读能力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如1-2年级“喜欢阅读,感受阅读乐趣”;3-4年级“学习略读”;5-6年级学习“浏览”“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7-9年级养成默读习惯,每分钟不少于500字”,并针对学情生和文本特征给予学生阅读方法上的具体指导。

  在时间保障上,要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必要的阅读时间。首先要改革语文作业形式,减少机械重复的刷题,落实“少做题,多读书”的语文教学理念,保证学生每天有自由的课外阅读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不少于10分钟,高中阶段每天15-20分钟。(来源:桂林晚报 记者: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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