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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南宁日报  2021-10-12

  近日,市信用办印发实施《关于印发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南宁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开发区绩效考评,加大南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各部门信用监管职责,为“十四五”起步提速、开局争先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南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评对象涵盖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差异化考核机制,考评指标覆盖信用基础、信用监管、信用监测、信用宣传等内容,重点考核信用信息数据质效提升、失信治理、信用监管及信用应用、城市信用监测、信用宣传及培训等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南宁市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重点突出六个强化,在法治建设、数据归集、信用监管、信用应用、信用宣传、示范创建上抓落实。根据国家发布的全国最新城市信用监测排名,8月南宁市排名较1月提升7名,位列第13名,为年度最好排名。其中,南宁市上线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版,平台获评广西信息化优秀案例,累计归集数据17.88亿条,数据量位居全区第一。目前,信用南宁网站累计访问突破500万人次,“信用南宁”微信公众号累计访问超10万次。(来源:南宁日报 记者:韦静 通讯员:吴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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