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明时评 -> 正文
垃圾不分类首张罚单开出之后
广西日报  2021-01-20

  据《南国早报》报道,我区一家环保公司因把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违反《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这也是该《条例》施行以来,南宁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条例》的施行,意味着南宁的生活垃圾分类进入依法治理时代。涉事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受到相应处罚并不冤。

  类似“把餐厨垃圾与其他类型垃圾混装”现象,是很多企业和个人长期养成的习惯,具有普遍性和常见性。“首罚”闸门开启之后,如何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避免落入“法不责众、以罚代管”“一抓一大把,就看抓不抓”的定式,执法部门将面临观望、质疑与考验。

  “首罚”闸门开启,意味着罚是必然,且不容侥幸。“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如果不对相关不当行为进行惩戒,那么就会成为“不长牙的老虎”。《条例》从去年8月正式施行,经过半年多的“适应期”才开出首张罚单,体现出极其审慎的态度。要知道,在上海等已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不乏《条例》实施首日即开出“首罚”的先例。

  “首罚”闸门开启,并不代表罚是目的。近年来,我区垃圾处理量每年以约10%的速度增长,严格生活垃圾分类,不亚于一场城市环境治理的生活方式革命。这场革命中,民众的自觉文明习惯占据主导位置。法律法规是推动文明进步的一种力量,但法的惩罚并非冷冰冰,更有善意的温暖与期待。比如,《条例》中也规定,“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社会服务,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并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可以减免罚款。”

  可以说,“首罚”闸门开启,既释放出依法进行城市管理的善意警示,也有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习惯的考虑。无知无畏,注定无法成为可以脱责的理由。对很多企业、家庭和个人而言,真的是要多用点心了!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不论是生活垃圾分类,还是整治疯狂的泥头车等,“依法治理”是必由之路,这取决于主客观条件是否相统一、相适应,既不可操之过急,也不能因为有现实困难而裹足不前。有时候,法之不达,文明也将不至。(卓木袅)

 

责任编辑:杨立君

相关链接